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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语言培训服务教学人员的评价原则、评价要素、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等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针对语言培训服务教学人员职业素养与行为的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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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997—2011 非正规教育与培训的学习服务 术语
GB/T 29357—2012 非正规教育与培训的学习服务质量要求 语言培训
GB/T 33287—2016 语言培训服务评价
GB/T 26997—2011、GB/T
29357—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
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29357—2012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语言培训服务 language training services
以提供第二语言学习服务为核心的一系列活动与过程。
注: 改写GB/T 29357—2012,定义3.1。
3.2
学员 learner
接受语言培训服务(3 .1)的个人。
[GB/T 29357—2012,定义3.3]
3.3
教学人员 facilitator
直接指导学员 (3.2)开展学习活动的服务人员。
注:改写GB/T 26997—2011,定义4.1。
3.4
目的语 target language
语言培训服务(3.1)中,学员(3.2)所学习的语言。
[GB/T 29357—2012,定义3.5]
3.5
评价对象 assessment participant
接受评价的教学人员(3.3 )。
GB/T 33288—2016
3.6
评价者assessor
对评价对象( 3.5)在评价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价的组织或个人。
评价者应独立、客观、公平地实施评价活动。
注 :评价结果不受实施难度、是否收费等因素影响。
评价者应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案,评价行为应符合评价方案要求。
评价活动应采集使用真实的数据,评价结果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评价活动情况,具有高信度。
评价结果应与评价活动目的、内容一致,具有高效度。
5.1.1
评价要素包括基本情况、职业资格与资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职业能力、职业行为、其他。
5.1.2 基本情况评价要素见GB/T 33287—2016 中的5.3.1。
5.1.3
职业资格、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职业能力、职业行为、其他评价要素见5.2~5.7。
职业资格评价要素包括:
——具有教授目的语的资格证书;
示例: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国际英语教师证书(TESOL)。
——具有目的语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接受过目的语教学岗前培训。
职业道德评价要素包括:
——对语言培训服务具有正确理解与认识,认同语言培训服务教学人员的专业性,注意维护职业
信誉;
——具有跨文化意识,尊重不同文化。
目的语知识评价要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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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目的语语言学知识;
——掌握目的语语音、词汇、语法、文字等语言知识。
第二语言学习与教学知识评价要素包括:
—— 了解第二语言学习的原理、概念、主要理论、 一般规律和影响因素;
— 熟悉第二语言教学的原则和主要方法。
示例:实践性原则、交际性原则、学员中心原则。
掌握目的语语音、词汇、语法、文字等语言知识及听、说、读、写、译等语言技能的教学方法、技巧等
知识。
示例:英语单词联想教学法。
掌握目的语相关文化知识。
示例 :目的语国家的基本国情、目的语民族的文化特征等。
了解学习活动中涉及的不同文化的特点,掌握影响语言理解和交际的主要文化因素。
示例: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思维方式、价值准则、社会习俗、交际规约、行为习惯。
5.5.1.1 目的语应用能力
具有满足教学需求的目的语听、说、读、写、译能力。
5.5.1.2 目的语分析能力
具有满足教学需求的目的语语音、词汇、语法、文字、语篇的分析能力。
5.5.1.3 目的语教学能力
目的语教学能力评价要素包括:
——能根据服务方案和学员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目的语教学,培养学员目的语应用能力;
——能根据服务方案和学员特点,选择、开发、加工、使用学习资料。
学习活动组织能力评价要素包括:
——能准确理解学习活动目的和服务方案,合理制定教学计划、设计教学任务和内容;
——能使用目的语、共同语或学员第一语言,运用适当的策略、技巧,有效组织教学;
——能创设有利于目的语学习的环境与氛围;
——能准确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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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交际能力评价要素包括:
— 掌握跨文化交际的基本原则和策略并用于教学。
示例:帮助学员理解目的语俗语、典故及其文化内涵和应用方法。
——能有效指导学员解决跨文化交际中遇到的问题。
测试与评估能力评价要素包括:
能根据服务方案和学员特点,选择或设计合适的测试与评估工具,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科学测
试与准确评估;
——能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应用。
具有目的语教学研究与继续学习能力,能保持、提升职业能力。
职业行为评价要素包括:
——有意识地增加目的语使用,注意自身目的语的示范作用;
——选择科学、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并有效运用;
——设计实施与学员的知识和能力相适应的目的语学习情景;
——指导学员掌握正确的语言学习策略;
— 比较不同文化的特点和异同,告知学员与目的语相关的文化准则;
— 对于与语言理解和交际有关的文化因素,有意识地加以处理和正确引导;
—启发、带领学员运用目的语进行练习和互动;
— 重视学员目的语应用指导;
— 及时发现并纠正学员目的语应用方面的问题;
— 有意识地培养学员的目的语语言审美能力;
— 及时解答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疑问,指导学员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关注、尊重学员个体差异,根据学员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教学;
——使学习活动与学员整体水平和需求相适应,所有学员都有进步体验。
掌握满足教学需求的与目的语文化相关的才艺、特长。
示例: 书法、民族乐器、民族舞蹈、民族传统体育。
评价者应确定评价活动的目的,并将其作为设计评价方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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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者应确定评价活动的内容范围,即评价对象参与评价活动的内容板块。
评价者应确定评价活动的时间区间,即评价活动所用数据的采样区间。
6.1.4.1
评价者应根据评价目的、评价对象特点等,在5.2~5.7各条中筛选合适的评价要素并进行组
合、细化,确定评价指标。
6.1.4.2
需要时,评价者应选取适用的权重测算方法,为评价指标赋权,形成评价指标体系。
6.1.5.1
评价者应根据评价目的及评价活动的其他特点,确定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评价方法等,与评
价目的、范围、区间和指标结合,形成评价方案。
6.1.5.2
评价者应从操作性、经济性、科学性、有效性等角度出发,对评价方案进行论证优化。
6.1.5.3
评价者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方案或其部分内容。
评价者应根据评价方案,进行数据采集并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质量评估。
注1:必要时可进行多次采集或补充采集。
注2:质量评估一般包括查全率、查准率、 一致性、关联度等方面的评估。
评价者应对通过质量评估的数据进行加工,将其转化为统一、可操作、易分析的格式数据。
评价者应选用合适的计算方法,将加工后的数据输入,计算得出评价分数。
6.3.1 评价结果的内容、形式等见第8章。
6.3.2
评价者应根据评价分数及其他信息,分析得出真实、准确的评价结论并对其进行描述,必要时可
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形成评价结果。
6.3.3
评价者应对评价结果进行包括错误核查、误差分析、合理性验证等在内的质量稽核。
6.3.4 评价活动完成后,评价者应为评价对象或(和)相关方提供评价结果。
注:相关方包括评价活动组织者、购买者、语言培训服务学员、顾客等。
常用的权重测算方法主要包括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法、对偶比较法、变异系数法、熵值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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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数据采集方法主要包括记录查阅、现场观察、学习效果评价分析、问卷填写、会议座谈、独立
访谈等。
常用的数据加工方法主要包括除重、降噪、归类、格式转换、标引等。
常用的分数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加权平均法、数学平均法、求和法、去极值法等。
——评价对象情况;
——评价方案(含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区间、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
——评价依据;
— 评价活动过程;
——评价分数及解释;
— 评价结论及描述;
——评价时间;
——评价者情况。
8.1.2 根据评价活动需求与特点,评价结果宜包含:
——针对评价对象、相关方的工作建议;
——评价分数、评价结论及其他内容的使用建议及使用限制。
8.1.3
评价者宜使用图表等表现形式,直观地反映评价分数、评价结论及其他内容。
8.1.4
评价者应保护教学人员、顾客和学员个人信息,防止泄露、丢失;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泄露、丢失
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8.1.5
评价者不应以挪用、出售等形式非法向组织或个人提供教学人员、顾客和学员个人信息;当评价
结果确需引用相关案例或内容时,评价者应视评价结果的公布、使用范围等,对其进行技术处理。
8.2.1
评价结果主要应以评价报告的形式呈现,根据需求,可包括工作建议、工作方案、基础数据、过程
文件等。
8.2.2 评价结果通常应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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